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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文章来源: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8-07-18

国资厅发〔2018〕24号

2018年,国务院国资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和深化国企国资改革重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实际,扎实做好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

以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完善国资监管为重点,按照国资委统一部署,加强政策发布解读。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充分履行好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发布会、吹风会、通气会等方式,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避免误解误读。密切关注涉及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等方面的舆情,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引导社会预期。健全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二、继续推进国资监管和中央企业信息公开

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中央企业总体经济运行情况,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经营绩效情况,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薪酬情况,中央企业改革重组结果,中央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外部董事调整情况,中央企业定点扶贫等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损失调查及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情况等。监督指导产权交易机构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督促指导中央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三、持续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细化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公开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委机关2018年预算编制和2017年财务决算相关报表。公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政府采购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预算绩效等重要事项的说明工作。向社会公布国资委机关定点扶贫相关事项。向社会公布公务员考录有关事项。优化依申请信息公开接收渠道,规范依申请答复标准文本格式,加强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法律审核,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资委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水平,开设《国资委公告》专栏,实现公告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整合政务热线电话,完善政务咨询栏目答复流程。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的有关要求,做好国资委门户网站相关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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