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对鞍钢集团社会责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黄淑和在鞍钢集团2008年可持续发展报告上作出批示,鞍钢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迈出了可喜的步伐,其2008年可持续发展报告也表现出较高的水平。
近年来,鞍钢集团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循环经济和绿色钢铁理念,坚持把社会责任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完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在社会责任工作上取得了积极成绩。鞍钢集团高度重视社会责任沟通交流,连续2年发布了可持续发展报告,详细披露了公司全面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指标业绩表现,充分体现了“钢铁强国,造福社会,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价值理念和管理实践,显示了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黄淑和表示,希望鞍钢集团持之以恒地坚持抓下去,在社会责任工作上取得更大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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