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23年度国资委公务员考录面试考生提供材料的通知
关于参加2023年度国资委公务员考录面试考生提供材料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局 发布时间:2023-03-16
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已公布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参加国资委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有关材料,具体如下:
一、有关材料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报考,入选考生无须邮寄纸质材料,请于2023年3月21日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或清晰彩照发至国资委公务员考录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为“姓名-报考厅局-报考职位-参加面试”: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本(或集体户口登记卡)首页及本人页。
3.《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存档说明(待业人员),待业说明(待业人员)。
4.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如未制发工作证,请单位在《报名推荐表》中予以说明。
5.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6.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留学回国人员)。
7.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相应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
8.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照片文件名为“姓名-报考厅局-报考职位”。
二、相关注意事项
1.我委面试、体检、专业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报到时,均须携带本通知第一项所列的相应原件,请注意留存。
3.考生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4.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下载,报名推荐表请使用附件模板,并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一项的要求。
5.未按时发送材料回复邮件者,均视为自动放弃,由该职位其他考生按成绩顺序递补。放弃面试的考生须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经本人手写签名,3月21日中午12:00前发送扫描件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为“姓名-报考厅局-报考职位-放弃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6.请确保电话及邮箱联系畅通,并及时查阅我委网站及个人联系邮箱的后续通知,如联系方式有变请及时告知。
联系电话:010-6319374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
收件人:国资委人事局调配处
邮政编码:100053
附件:
国资委人事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