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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怒江出台《怒江州州属参股企业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文章来源:云南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1-12-07

近日,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怒江州州属参股企业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简称《股权管理办法》),着力规范州国资委、参股股东和股权代表三个主体职责,通过理顺股权关系和管理关系,突出管理重点,体现了怒江深化国企改革创新发展的一个重要亮点。

《股权管理办法》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理顺管理关系和股权关系为切入点,突出解决重点问题、难点问题。一是厘清职责权限,规范参股股权管理,解决州国资委、参股股东和股权代表职责不清、参股股东权益得不到维护、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在参股企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坚持市场化原则,确保参股股东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依法依规行使股东权利,坚决防止管得过多过细、越位错位、增加企业负担等问题,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优势,把参股企业手脚放得更开,使其运转更加主动、灵活、高效。三是把参股股权管理、参股企业利润、参股企业股权分红等,与参股股东企业领导人和股权代表绩效薪酬挂钩,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参股股权管理水平。

《股权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有效解决怒江州参股企业股权管理中存在管理关系与股权关系界定不清晰、股东权益保障机制不健全、公司治理的制衡作用发挥不明显以及股权代表选派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办法明确,参股股东和股权代表对参股股权管理不力,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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