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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全面推进工资总额预算管理

文章来源:宜昌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10-18

  近年来,宜昌国资委把推进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作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手段之一,全面推行“年初核定预算、定期实施监督、年终组织清算”的预算管理调控工资总额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果。2012年12家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为11亿元,预算增长15.28%,实际发放工资总额为10.5亿元,实际增长10.31%,促进了工资发放的合规性,有效控制了工资发放的随意性。

  一是注重观念更新转变。通过三年的积极探索,使出资企业逐步认识到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作是对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的一个有效补充,是对出资企业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深化,是对企业负责人硬约束、更是规避企业短期行为的一个有效方法,有利于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收入的正常增长机制,更有利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企业工资分配的效益导向和市场化原则的深度结合。

  二是注重调控的可操作性。宜昌国资委在指导企业实施工资调控思路上,对工资总额的调控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相适应,与效益增长相匹配,引导企业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岗位绩效薪酬体系。在调控方法上,采取分类调控的方式确定其工资总量和工资水平,抵制过快的收入增长,缩小过大的收入差距。在调控重点上,着重强调“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在坚持效率优先前提下,兼顾公平。在运行机制上,突出协商机制,既要考虑企业经营目标、经营效益情况,又考虑企业人工成本承受能力及劳动力的市场价位因素。

  三是注重管控方式。按照出资人依法调控和企业自主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各出资企业结合企业自身情况确定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宜昌国资委根据“管总额、管人均”、“管增幅、管差距”调控原则,按照不同类别企业特点,对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进行批复,分类提出职工工资总额和增长幅度要求,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推动企业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并对资产经营及投资管理类企业进人按照“先报批后进人”制度,科学指导企业职工薪酬水平、薪酬管理。

  四是注重缩小分配差距。在构建与经济效益紧密联系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的同时,按照“限高、扩中、提低”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分类调控,理顺分配关系。将调控重点放在高收入行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将收入分配重点向一线岗位、一线员工倾斜。目前,宜昌国资委大部分出资企业工资水平调控已经基本合理,大部分都处在宜昌市社平工资线之上。

  五是注重加强监督检查。为确保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宜昌国资委通过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检查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并出具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清算结果,既保证了工资总额的真实性,又推进了推进企业基础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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