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福建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9-22
近日,三明国资委出台了《三明国资委出资企业招用职工管理意见(试行)》(以下简称“管理意见”)。管理意见对三明国资委出资企业用工原则、招工形式和招工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了国企用工行为的公开、公正、公平,促进企业优化人员结构、高效运转、管理有序。同时管理意见还对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及职工档案管理作出相应规定,保障国企员工的利益,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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