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杨凌示范区:深入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
西安杨凌示范区:深入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
文章来源:陕西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6-20
近日,西安杨凌示范区召开国有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权王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副巡视员、示范区总工会主席刘怀省主持。
会上,陕西华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杨凌城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国有企业负责人结合各自实际,就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职工董事监事制度、企务事务公开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等情况作了重点汇报。并明确表示,要结合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内部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建设,推进企业各项管理再上新台阶。
权王军指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兴衰存亡。
就当前做好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特别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权王军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使命感。二是要突出重点,规范管理,全面落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实现“内容要具体做到规范化,程序要合理做到制度化,方式要正确做到公正化,过程要跟踪做到科学化”;要强化班子成员责任意识,提升民主集体决策的能力,认真落实个人责任制,发挥班子成员作用,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要不断完善监督决策制度,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三是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各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提高企业党委管理水平;要按照管委会要求,开展好“为民务实清廉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提高企业的工作效能,以党风廉政促进企业发展;要加强针对性教育,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杨凌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