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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国资委机关实施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

文章来源:宜昌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3-25

  为加强机关管理和思想作风建设,日前,宜昌国资委总结、借鉴先进管理经验,探索机关管理和考核方式方法,正式出台了《宜昌国资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目标考评办法》。

  该《办法》立足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和履职尽责能力,重点突出了机关管理和履职尽责的三大特性,分职能目标和共性目标,细化指标,量化考核,以百分制实施考核。一是目标任务突出针对性。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各科室及直属单位制定职能目标,确定70分的分值,结合市政府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和委机关工作要求,考核组制定共性目标,确定30分的分值。二是重点工作突出创新性。各科室及直属单位建立月工作纪实台账,要求突出工作亮点、突出工作创新,以新思路、新方法,应对工作新变化。三是考核方法突出可操作性。方法上注重灵活性,考核组随时督查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职能目标任务,同时对机关干部作风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程序上注重规范性,按照由各科室及直属单位建立工作台帐,年底科室自评,考核组综合考评,民主测评等方式和步骤进行。既注重考核工作的规范性,又注重考核等次的公正性。

  随着《宜昌国资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目标考评办法》的出台,国资委机关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发生根本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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