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2-02-21
镇江市国资委成立以来,坚持把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作为国资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调整完善业绩考核体系,充分发挥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较好地落实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今年,镇江市国资委进一步扩大了企业考核范围,由过去的仅考核重点企业,拓展到考核所有出资企业。对于国有控股企业,由国资委与企业经营层签订经营目标责任状作为考核依据;对于参股企业,通过国有产权代表提出本企业经营者的绩效考核意见,按照法定程序提交企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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