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10-20
青岛国资委要求监管企业主业必须符合青岛市国企发展规划和本企业战略定位和发展规划,应具有竞争优势和增长潜力,具有持续稳定盈利能力的产业;各企业主业原则上不超过三个。重要子企业的确认将以主营业务性质和对母企业的影响作为标准。下一步,青岛市国资委将把监管企业主业和重要子企业作为“转方式、调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加快发展的重点方向和领域,支持其产业升级和调整重组,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引导主业企业和重要子企业向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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