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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国资委主任习斌对当前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文章来源:宜昌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08-15

  8月12日,宜昌市国资委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传达了省委、省政府下发的《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一主两副”重大战略决策加快推进宜昌市跨越式发展的决定》和宜昌市委四届十三次全会的会议精神。市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习斌就贯彻落实《决定》和会议精神提出明确要求。

  习斌强调《决定》是省委、省政府对宜昌出台的专项政策性文件,明确了宜昌省域副中心城市、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城市、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世界水电旅游名城的战略定位,并从扩大市级管理权限、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强金融支持、加强用地政策支持、加强人才保障以及项目建设、企业发展、产业培育等多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措施,这对加快宜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同时明确指出:近期召开的市委四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是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落实省委省政府宜昌办公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一主两副”重大战略决策,加快推进宜昌市跨越式发展的决定》,全面推进宜昌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要求认真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

  针对当前国资监管工作实际,习斌就国资委系统近期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强调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的主要工作。一是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条例》全方位界定了国资监管范围,充分体现了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精神,为实现“大国资”奠定了基础;《条例》明确了唯一出资人的定位,这对加强和改进国资监管工作提供了依据。委机关和各出资监管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全面贯彻执行。二是狠抓项目建设,着力培育发展后劲。要按照年初规划,抓好项目投资,确保项目工程进展和发展目标实现;三是突出抓好当前几项重点工作。全力支持交运集团上市,加快各项工作进展;全力服务安琪、宜化定向增发到位;启动宜港集团上市有关工作,谋划和培育后备上市公司;积极推动焦化煤气公司、夷陵大桥公司、磷化公司重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优势互补,促进国有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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