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常熟市国有(市属集体)资产的运营和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对社会各类资本的引领、导向和带动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有(市属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常发[2009]40号)文件精神,常熟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市属集体企业分类实施归并、整合和重组。 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重组为以投资管理、公共产业、实体经营为主的三个具有较强综合实力和经营能力的规模型市级资产经营公司。具体实施办法为:
一是做大“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是全市性以投资管理为主的公司,主要履行国有资产的功能性投资,实施政府提出国有资产和资源的战略投资,发挥国有资本对社会各类资本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并承担政府融资担保平台功能。
二是重组“市城市经营投资公司”。市城市经营投资公司是以公共产业投资为主的公司。主要是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城市信息化产业、城市交通建设等城市发展方面的投资,并承担政府发行债券、项目融资和担保平台等功能。
三是组建“江苏江南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是以实体经营为主的公司,主要通过盘活存量、发掘增量,进行资本运作实现国有资产增值最大化。 三大公司管理模式上采取市国资办直接监管的方式,资产经营公司作为营运主体,履行所属全资、控(参)股企业的出资职责,以股东身份行使相关权利,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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