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重庆商报 发布时间:2009-08-21
为支持和推动国企上市,重庆市几经修改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整体上市工作的指导意见》于昨日正式出炉。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5项优惠政策,涉及行政性收费、能源、税费、资本金、国企职工再就业等。据悉,由政府发文指导国有企业整体上市,重庆此举开全国先河。
重庆市国资委人员介绍,重庆22家国企将分两批上市,“这标志着重庆国企上市准备工作全面启动”。
水务集团上市有望月内敲定
重庆国有重点企业排队上市,“行动”时间表已经拟订。昨日,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整体上市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庆市共有22家国企被纳入上市“大军”,共被分为两批上市。其中,第一批为10户,第二批为12户。
据悉,目前,我市有3家国有企业上市驶入“快车道”。这3家企业分别是水务集团、重庆银行和四联集团。其中,水务集团上市最快在本月内有望敲定。
知情者表示,四联集团上市,将以旗下的川仪自动化股份公司作为主体,目前该公司已完成前期辅导和改制工作,准备今年11月上报证监会,计划登陆中小板。
据了解,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电子信息100强、中国机械工业100强、中国电气工业100强、重庆工业50强,实力雄厚。
拟回购一些上市公司股权
来自重庆市国资委的消息称,今年重庆市将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做好第二批整体上市集团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资本市场转暖,迅速进入程序。此外,还将利用目前资本市场的低成本机会,回购一些上市公司股权,收购一批“壳资源”,为增发、借壳上市等做好准备。
22家国企上市时间表
首批上市国企
机电、重钢、西南证券
上市时间:已上市
水务集团、重庆银行、中国四联集团、市能投集团、重庆商社集团、重庆建工控股公司和重庆信托。
上市时间:力争2010年底前实现上市。其中,能投集团、重庆建工控股公司和重庆信托等企业,应在今年完成上市前的辅导和材料申报工作。
第二批上市国企
化医集团、轻纺集团、农垦集团、江北嘴公司、高速集团、水投集团、港务物流集团、交运集团、粮食集团、国际集团、农商行和三峡银行。
上市时间:原则上应在2012年前,完成上市前相应的辅导和材料申报工作。
政策扶持
免收行政性收费 职工享再就业政策
市国资委官员表示,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为拟上市国企提供5项优惠政策。
行政性收费
企业因上市需办理工商、税务、土地、房屋等有关手续,按政府规定,今后只收工本费,免收行政性收费。此外,供气单位免收过户手续费和初装费。
用水用电
供水、供电单位和邮电部门为企业办理水电、通信等过户手续,免征过户手续费、开户费。另外,企业不增加用水、用电,不要求供水、供电单位进行管网改造的,供水供电单位不得向企业收取增容费。
税收优惠
以上市为目的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收益所涉及的税费,补缴2002年以前的历史欠税等税费的市级留成部分,可在上缴后,由市财政及时安排预算支出,作为企业国家资本金注入。
土地储备
“部分国企手中储备了一批土地。”市国资委官员表示,企业在为上市设立股份公司前,主城九区的土地因改变土地性质等产生的土地出让金,其市级所得部分由市财政及时安排预算支出返还企业作为国家资本金。
职工就业
对于企业职工,经市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认定,纳入拟上市股份公司的有关企业,给予再就业政策支持。此外,国有重点企业退休人员、企业职工住房等社会职能参照破产企业相关政策移交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其中职工住房、公用设施等原则上按现状移交。
组织保障
专门组建上市工作小组
为推动上市,市政府已决定成立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整体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黄奇帆任组长。据悉,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整体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资委主任崔坚兼任主任。
来自市国资委的消息称,该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资委主任崔坚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罗广,重庆证监局局长叶春和任副组长;市国资委、市金融办、重庆证监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再就业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按要求,各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应在内部设立专门的企业整体上市工作小组,企业董事长等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和第一责任人。
奖惩考核
上市进度与负责人年薪挂钩
市国资委官员表示,国企整体上市工作的进度,将与集团负责人的薪酬挂钩考核。
对推进不力造成重大贻误的,追究企业集团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此外,我市还将拟设国有重点企业整体上市特别奖,对按时完成上市各项工作并成功实现整体上市的企业集团,计划给予一次性奖励。
绿色通道
十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或回复
“《指导意见》先后经历了5次修改。”市国资委官员表示,在起草过程中,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再就业办等市级有关部门给予了高度重视,全程参与了《指导意见》的起草和论证,对《指导意见》内容均无异议,并表示将建立“绿色通道”,加强服务和推进市属国有重点企业的整体上市工作。
据悉,按市政府的要求,对整体上市中涉及到市属各部门处理的事项,除特殊问题外,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或明确回复。对涉及已上市公司的情况,有关部门在处理过程中,要加强保密工作,防止引起股价异动、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