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公开拍卖,统一招租。对行政事业单位出售、出让、变卖房屋、车辆等价值较高或数量较多的国有资产,公开选聘中介机构参与资产的审计与评估,并通过公开拍卖、统一招租等市场竞价方式进行处置。拍卖机关保险事业处等房产3处,拍得价款5276万元。
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报废固定资产,严格审批程序。对能产生残值收入的报废资产集中上缴,公开对外出售,收益上缴财政。
三是对行政事业单位无偿划转的固定资产,实地考察审核,严格完善相关手续。共批复划转资产价值达8835万元,做到了划转手续完善,交接资料齐全,过程依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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