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与省国资委党委于3月21日在武汉联合召开“湖北省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九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的部署,总结2007年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2008年工作。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陈绪国,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杨泽柱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仲初同志作了工作报告。省纪委常委肖习平同志主持会议。
陈绪国同志指出,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是壮大党的执政基础、建设和谐社会、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全省国有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文件,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性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要求全省国有企业,要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格局、突出宣传教育重点、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要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反腐倡廉基本制度、企业经营和投资民主决策制度、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企业财务监管制度、公开招标制度、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制度;要建立和完善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人的监督、强化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加强企业效能监察、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要建立和完善反腐败惩处机制,突出查办案件重点、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建立企业查办案件协作制度。陈绪国同志强调,国有企业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努力开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杨泽柱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把握四个重点。第一个重点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重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改革开放;第二个重点是要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方针和基本要求;第三个重点是严格遵守廉洁从业“七个不准”;第四个重点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通过查办国有企业中的重大案件坚决惩治腐败。杨泽柱同志在讲话中全面分析了全省国有企业面临的形势,他认为,我省国有企业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有效探索,在宣传教育、廉洁文化建设、责任制工作、源头治腐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有三个亮点,一是“四好班子”创建活动成效明显,企业领导人员的作风有了较大转变,有32家企业的班子受到表彰;二是加强了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产权交易的进场率达到98%,省出资企业达到100%、增值率达到19.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推进了企业效能监察,开展监察项目有1200多项,增效15个亿,省国资委被省纪委省监察厅评为“效能监察工作先进单位”。但是,国有企业发案率上升、监督不到位、机构不健全等问题比较突出,反腐倡廉建设形势依然严峻,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采取措施,坚定不移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杨泽同志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要在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抓认识到位,要明确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开展反腐倡廉是发展国有经济的政治保证,廉洁从业是企业家的生命线,高度重视和支持企业腐倡廉建设。二是要抓制度创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牢固树立制度建设理念,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钱、管事。三是要强化监督,要强化监督机制,整合监督资源,发挥各监督主体的功能;要加强监督检查,要围绕“三重一大”,盯住“七个不准”,一项一项抓监督检查;要推进企务公开,保证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要抓查办案件,要重点查办五个方面的案件,改善企业发展环境。五是要抓组织落实,要加强组织建设,凡是设立党委的企业必须设立纪委、配备纪委书记,要保证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要加强思想建设,做党的坚强卫士、做职工的贴心人,敢于同一切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要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刘仲初同志在工作报告中总结回顾了2007年的反腐倡廉工作。指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用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职责,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紧密融合,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源头治理,推进效能监察,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求各企业认真制定和实施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划,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
会上,还表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杨泽柱同志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市州国资委纪委书记,中央在鄂企业纪委书记,省出资企业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省国资委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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