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南通市国资委进一步加强了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工作。制订并以市政府文件下发了《南通市市属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对国有资产收益进行汇算清缴的通知》,明确了国有资产收益汇算清缴期限和汇算口径。组织落实了出资企业及其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2006年度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及相关检查工作,规范了国有资产收益收缴行为,切实维护了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2006年度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及控股、参股企业共收缴国有资产收益10315.2万元,比上年度增长24.36%,其中上缴市财政国库2508.3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