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荆州国资委采取五项措施不断规范产权管理

文章来源:湖北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03-07

荆州国资委采取五项措施不断规范产权管理

  为促进国有产权的合理有序流转,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006年,荆州市国资委采取五项措施,全面规范产权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产权登记。全市共登记国有产权单位145户,登记国家资本29.33亿元。其中,市直企业28户,登记国家资本20.96亿元;县市区117户,登记国家资本8.37亿元。

  二是严格实行资产评估。市国资委严格按照《荆州市市直国有企业资产评估及评估结果核准工作规程》的要求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国有企业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了核准备案。06年度调增国有资产2.88亿元。如:先行集团2002年资产评估净资产不到7000万元,06年按新的办法和程序评估净资产达到1.4亿元,比上一次评估增值7000多万元。

  三是全面推进进场交易。在企业国有产权全面实现进场交易的基础上,又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纳入了进场交易的范围。06年,市产权交易中心共完成国有产权交易40笔,成交金额1.516亿。

  四是妥善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根据国家的政策,本着积极稳妥、尊重历史的原则,提出洪城公司的股改对价方案,经过与流通股东反复沟通达成了10送3.5的对价协议并及时实施了对价。同时,还指导公安县国资部门进行凯乐科技的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促成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达成了10送4股的对价协议,在全省率先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

  五是积极开展专项检查。以荆政办发〔2006〕35号文件转发了市国资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组织了一次产权转让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红帆塑料、自来水、公交公司等企业,纠正了红帆塑料等少数单位在国有产权转让中不规范行为,确保了国有产权合理有序流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