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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国有企业改制任务基本完成

文章来源:辽宁朝阳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02-12

辽宁朝阳国有企业改制任务基本完成

  从2002年5月8日朝阳市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动员大会开始,截止2006年12月末,除凌钢集团外,朝阳市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建筑、商业、供销、粮食、医药企业以及部分公益性企业、划出事业单位序列应改制的单位都基本上完成了改制工作任务。

  5年来,全市共完成企业改制763户。按隶属关系分:市直企业194户,县(市)区企业561户,中省直企业8户;按企业性质分:国有企业471户,大集体企业218户,事转企单位74户;按改制形式分:股份制改造61户,整体出售266户,破产重组288户,关闭、销号等148户。全市共有16.8万人参加并轨或直接解除职工身份,发放经济补偿金11.5亿元,偿还职工债务74356万元,通过在改制企业重组继续上岗实现职工再就业约9万多人(不含灵活用工人员),移交离退休人员档案21264份,实现社会化管理离休人员451人,退休人员19938人;市本级安置伤残人员338人,安置建国前老工人253人,安置省级以上劳动模范40人,安置解决军转干部340人,安置解决职工遗属996人,安置解决特困群体28人,仅市直盘活存量资产174179万元,实现国有资产变现收益60742万元。

  同时,在完成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工作的同时,还承担并完成了对新华钼矿、北票矿务局、辽宁省黄金冶炼厂、新华印刷厂和省微生物研究院制药厂、向东化工厂、辽宁长征轮胎有限责任公司等中、省属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

  朝阳市咬住目标,盯住任务,用超常的工作效率,超常的工作方式,超常的思想理念,强力推进;坚持原则、规范的运作,做到了国有资产不流失,金融债务不悬空,职工利益不受侵害,维护了社会的基本稳定;坚定信心,坚忍不拔,攻难关、破难题,走出了一条符合朝阳市市情,独具特色的国企改制之路。

  实践证明,朝阳市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不仅使朝阳市企业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也引进了新的管理机制和理念,使企业真正焕发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不仅为朝阳市工业经济发展培育了新的增长点,而且推进了朝阳市财政税收、外贸出口的增长;不仅化解了职工债务,推进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而且维护了社会稳定。五年来,朝阳市GDP总量连续以近20%的速度快速增长;税收和财政一般性收入连续五年连创历史新高;工业经济增加值连续五年以两位数的速度递增;朝阳市三次产业在全面增长的基础上首次呈现出“二、三、一”的排序。

  五年来的国企改革,不仅实现了企业产权制度的根本变化,解决了许多多年来积累的矛盾,也使广大职工的市场经济意识逐渐增强,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了充分的调动和发挥。同时,也积极地推动了其它领域的改革。为朝阳市工业经济的大发展、快发展赢得了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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