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01-19
山东省枣庄市国资委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
按照企业增利、职工增收、财政增长的“三增”工作目标,市国资委严把改制方案制定、职代会决议、资产审计、评估和处置,以及职工权益核定等重要关口,努力做到改制方案“三不批”,即未经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通过不批,职工安置方案未经职工大会或职代会通过和劳动保障部门批准不批,企业金融债务责任未经银监局出具保全证明不批,达到“产权清晰多元化、法人治理科学化、劳动关系规范化”,有效规范了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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