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资委结合国企实际精心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内蒙古国资委结合国企实际精心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文章来源:内蒙古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05-11
内蒙古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和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工作座谈会召开后,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坚持党委带头、以上率下,力争把每个基层组织动员起来、把每名党员组织起来,扎实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引导党员职工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继续深化思想认识。国资委党委明确要求系统企业,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企业经营发展工作的抓手和推动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推动落实深化国企改革和提质增效攻坚两大工作任务,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五大任务要求,务求取得实效。
精心设计工作方案。组织系统企业认真学习领会《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区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党办发〔2016〕10号)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三个配套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国资委系统企业实际,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前期准备工作。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结合国企实际,拟定了《在自治区国资委系统企业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和《在国资委机关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打下基础。
抓实抓细关键动作。建立“每周一学”制度。系统企业中心组每月开展1次集中学习,班子成员都要自觉参加支部学习并带头讲党课。基层党支部结合工厂、车间、班组实际,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七一”和年底前各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
聚焦解决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在坚持持续学、深入学的基础上,抓好知行合一、学做统一。通过查找问题,立规执纪,在解决好理想信念、党的意识、宗旨观念、精神状态、道德行为等方面问题的同时,把解决当前国有企业效率不高、效益下降、作风不严不实、国有资产流失、干部腐败等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注重自治区党委专项巡视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切实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有效强化分类指导。建立领导干部学习教育联系点制度,对系统企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坚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对各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的主动性创造性,防止走过场和形式主义。注重调动和发挥企业基层党组织的主体作用,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大企业集团党委的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系统企业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对系统企业学习教育进行组织、安排、落实、督促、检查、考核,落实好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严格进行督促检查指导,把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体系严格考责问责,组织经验交流和工作推进会,把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建在科研、生产一线,组织开展劳动模范、优秀党员评选表彰,在基层一线选树一批体现时代精神的新典型,在系统企业形成比学比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