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湖北襄阳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属企业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

文章来源:襄阳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7-02-2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和支撑作用,近日,由湖北襄阳国资委组织起草,经襄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襄政办发〔2017〕5号)。

《意见》指出,加强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适应全市县域国有经济改革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依法落实监管责任,加快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体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进一步发挥国有经济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和支撑作用。

《意见》要求,要加强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建设,大力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加强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队伍。加强县属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监管。

《意见》提出,要准确把握县域国有经济的功能定位,在实现保值增值和自身发展的同时,充分发挥改善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引领带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要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推动国有资本向公益性、基础性领域集中,向关系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集中,做强做优一批在本地区具有带动力和影响力的优势企业。

《意见》强调,要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县属国有企业要强化内部监督,建立涵盖各治理主体及各部门的监督工作体系。要强化外部监督,整合出资人监管、外派监事会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等监督力量,提高监督效能。要强化社会监督,建立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社会公众的监督渠道。要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和工作问责机制,严肃追责问责。

《意见》为全面加强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助于推动各县(市)区针对性解决本地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落实国有资产监管责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