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钢协网站 发布时间:2011-11-21
近日,马钢能环部和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立信大华会计事务所安徽分所),对马钢“十一五”期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进行清算。经过相关人员的细致分工、密切协作,马钢高炉鼓风脱湿与电机系统技改节能两项目顺利通过审核。此举意味着后续奖励资金417万元有望获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批准。如获批准,加上先前国家预付的801万元,两项目将总共获得国家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1218万元。
此次审核的重点是对马钢两技改节能项目的实际节能量进行终审,审核结果将作为后续财政奖励资金拨付依据。经测算,这两个技改节能项目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每年可为马钢节约4.873万吨标准煤。审核内容具体分为文件审核、现场项目运行情况评价、实际节能量计算等。按照审核组的要求,马钢能环部牵头,计财部、设备部、计量处、国贸总公司、销售公司、一能源总厂、二能源总厂、港务原料总厂、二铁总厂、三铁总厂、一钢轧总厂、三钢轧总厂、四钢轧总厂、车轮公司等单位积极配合,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期间,他们以高度的责任心、加班加点,克服审核准备时间短、项目现场点多面广、数据量大以及收集整理难等困难,最终顺利通过此次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