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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集团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金融合作协议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0-07-12

  6月24日,山东高速集团与国家开发银行在东营签署旨在进一步密切双方合作关系、共同促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市场建设,支持黄河三角洲地区开发建设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主要确定以下合作意向:一是集团优先与国开行在黄三角地区开发建设重点项目及集团企业业务范围内的重点建设项目领域开展前期合作;二是在未来五年内,国开行向集团提供总额300亿元的融资支持;三是国开行在贷款合同条款和信贷管理方式上给予集团优于同行业未签订本协议客户的待遇;四是双方建立高层联席会议机制,及时进行信息沟通,推动双方的实质合作。该协议的签署,标志着集团与国开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国开行将为集团业务发展战略提供广泛、积极的支持,特别是为集团进军“黄三角”开发和向铁路、港口领域开拓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和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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