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山西节能减排方案敲定 涉及十七项重点工程

文章来源:山西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11-09

    31日,据山西省经委介绍,由省经委等部门制定的全省节能减排方案现已敲定,共涉及建筑节能、集中供热等十七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与百姓日常生活相关的工程包括5项。一是建筑节能工程,太原将率先执行新建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对公共建筑率先进行分户控制、分户计量改造。其他城市新建建筑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全省将建立强制性建筑能效标识制度,实施绿色建筑评估认证制度。二是集中供热工程,在设区城市及10万人以上县城,建设以热电联产为主,大型区域锅炉房为辅的集中供热工程;其他县城和人口比较集中的城镇建设高效节能的大型锅炉房代替分散的采暖设施。到2010年,全省供热总面积达到2.6亿平方米,供热普及率达到80%以上。三是交通运输节能工程,加强节能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大力推广清洁燃料,加快“油改气”步伐。四是绿色照明工程。全省推广高效节能的太阳能照明灯等绿色照明产品,采用先进灯具代替能耗较大的传统路灯,对县级以上城市路灯进行节能改造,逐步在农村推广绿色照明。五是农村沼气工程,到2010年全省新增农村沼气用户112万户,沼气用户总量累计达到130万户。

    煤炭是本省最主要的资源产品,与煤炭有关的节能减排工程有5项。一是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全省将开展锅炉热效率检测,锅炉效率平均需提高10个百分点。二是余热余压等余能利用工程,主要有焦炉煤气建设合成甲醇、二甲醚、工业居民生活用气等。三是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工程,将煤层气开发用于发电、汽车燃料等。四是煤矸石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工程。五是新型墙材节能工程,2008年到2010年,全省每年将新建30个煤矸石(粉煤灰)类的新型墙材企业,满足城乡建设需求。此外,本省还将实施水污染治理工程、商贸流通节能、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二氧化硫减排、工业污染治理、燃气节能等节能减排工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