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资委“五举措”推动监管企业数字化转型取得积极成效
贵州省国资委“五举措”推动监管企业数字化转型取得积极成效
文章来源:贵州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3-06-01
贵州省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数字中国”战略,紧紧围绕贵州省“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的目标要求,大力推动监管企业数字化转型,积极发展数字经济。2022年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数字化转型投入25.74亿元,电子商务交易总额336.38亿元;截至2023年4月底数字化研发设计平台94个,省级试点示范标杆企业4个,数字科技公司14个;2023年获国务院国资委首届“数字场景创新专业赛”一、二、三等奖17个,在全国省级国资委中排名第五,数字化转型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数字化工作基础。成立了由省国资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委党委副书记及分管领导分别任副组长,9个处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领导。
二是做好顶层设计激发数字化发展动能。结合国务院国资委对国企数字化转型的要求,要求监管企业将数字化转型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对监管企业当前和未来5年的数字化转型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以数字化引领企业不断转型升级,助推高质量发展。
三是强化协同配合筑牢数字化工作保障。聚焦企业数字化转型及创新发展中的困难问题,积极协调省委网信办、省大数据局等予以支持,并与省科技厅建立科技创新协调联络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联络,定期召开协调会,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创新项目、创新平台申报及数字化进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加强同云南、重庆、广西等周边省份国资委交流,利用他山之石攻自身之“玉”。
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支撑数字化发展需要。将科技创新、大数据、IT等人才纳入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开展“智汇国企”工程,最大限度激发监管企业数字化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实现监管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目标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五是建立考核机制健全数字化工作体系。制定监管企业科技创新工作考核办法,把数字化转型工作列为2022年度、2023年度科技创新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直接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有效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
【责任编辑:语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