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云南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7-09-07
近年来,玉溪市市属投融资公司通过积极盘活政府性资源、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有力保障了抚仙湖保护、玉溪城市建设、高速公路、旅游文化等重大项目的投资建设任务,但也应看到,投融资公司还不同程度存在内部经营机制不健全、持续发展能力不强、投融资创新不足等问题。玉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以财政、国资部门为主导,从五大方面着手,推动玉溪市市属投融资公司改革发展。
以国家政策为引领,整合重组两类公司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玉溪市积极开展了国有资本运营、投资两类公司改革探索,按照“1+1+N”的平行运行模式,设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和9家专业投资公司,构建政府引导、资本运营、市场转型、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国有资本运作平台。
以严谨规范为导向,创新调整管理模式
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国有资本授权经营管理体制,创新市属投融资公司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实行“双管体制”,玉溪市国资委作为国资监管机构,玉溪市政府授权对玉溪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资本专业化投资公司,以及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市属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采用外派监事方式对出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投资和行业管理部门对专业化投资公司履行导向管理或行业管理职责,对市政府确定需要由投融资公司推进建设的重点项目,投资和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按照职能和时限要求完成项目规划选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核报批等工作,帮助投融资公司协调解决项目融资和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建立投融资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以科学合理为原则,明确企业职能定位
玉溪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是玉溪市政府国有资本的直接出资人代表,根据市政府授权,代表市国资委持有专业化投资公司及市属国有企业的部分国有股权。公司重点是通过国有资本的运营,重塑科学合理的国有资本结构、行业结构、产业布局与企业运营架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专业化投资公司是玉溪国有实体产业资产运营机构,以资产经营者的身份对持有资产进行经营和管理,投资实业,负责具体的项目投资,以投融资和项目建设为主,着力培育产业竞争力,重点解决玉溪市国民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实现政府特定的公共目标。
以高效优质为重点,充实配置资源资产
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注入,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年度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以资本金、购买服务、补贴收入等形式注入投融资公司。加大清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股权),以及政府性土地资源、特许经营权、金融股权等各类资源,结合各公司的职能定位,按照行业归口配置的原则,将优质资源、有效资产科学合理的配置到公司。国资委积极梳理可资产化的区域资源,提出可行的注入措施和建议,对投融资公司负责投资建设且已建成的项目产权,按照相关程序注入投融资公司,充实公司资产。
以效率活力为目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把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强化出资人监管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结合起来,把精简监管事项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结合起来,完善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建设,逐步落实董事会选聘经理层等职权。推行高管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加快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明晰董事会与经营层权力界限,界定董事长权限,发挥总经理作用。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和下属公司高管任用由企业自主决定,并依法选派董事、监事。实行公司职工收入总水平与企业效益、投融资目标联动,建立健全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和市场机制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深化公司内部人员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竞争激励机制。
玉溪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精神,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坚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力求在市属投融资公司改革转型发展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不断提升公司活力和效益,做强做优市属投融资平台公司,为玉溪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活力,助推玉溪经济社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