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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适用范围如何界定?

发布时间:2021-09-10 0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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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适用范围如何界定?
内容: 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全面打造董事会建设“升级版”。请问,《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适用范围该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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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国资委 答复时间: 2021-09-10 08:05:08
回复: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根据近日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解读央企董事会工作新规的相关内容,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规则与公司法、《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相衔接,将适用范围界定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中央企业,但对其他央企以及央企所属企业、地方国企也有指导借鉴意义。一方面,股权多元化中央企业,经股东会批准,可以参照规则建设规范董事会;另一方面,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可以参照规则精神,推动所属或者所监管企业健全完善董事会制度。需要强调的是,国有企业情况不尽相同,董事会建设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加强分层分类指导,不能简单上下套用、盲目照搬照抄。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责任编辑:王占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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